唐朝皮日休、陆龟蒙、罗隐的小品文,被鲁迅在《中国小说史略》中誉为唐末“一塌糊涂的泥塘里的光彩和锋芒”。唐咸通十年(869),皮日休为苏州刺史从事,与陆龟蒙相识,并与之唱和,他们对吴太伯、仲雍提出了质疑。《全唐诗》皮日休《泰伯庙》诗说:“一庙争祠两让君,几千年后转清芬。当时尽解称高义,谁敢教他莽卓闻。” 他说的是“两让”,而不是后世的“三让”。陆龟蒙的《和袭美泰伯庙》也说:“故国城荒德未荒,年年椒奠湿中堂。迩来父子争天下,不信人间有让王。”事出反常必有妖,年年要搞祭祀活动,给谁看呢?难道不是编故事进行洗脑教育!有关“让王”,《庄子·让王》提到了周太王“亶父居邠,狄人攻之……大王亶父曰:'与人之兄居而杀其弟,与人之父居而杀其子,吾不忍也。子皆勉居矣!为吾臣与为狄人臣奚以异!'” 这块土地不要了,他对臣子们说,反正做自己的臣子和做外族人的臣子都是一样的,你们自己看着办好了。但从尧、许由一直讲到越王子搜的让王,却偏偏没有一句话提到以“让王”著称的吴泰伯,这不是没有原因的。
《史记·周本纪》载:古公有长子曰太伯,次曰虞仲。《史记·吴太伯世家》又说:“吴太伯,太伯弟仲雍,皆周太王之子……太伯卒,无子,弟仲雍立……周章立。是时周武王克殷,求太伯、仲雍之后,得周章。周章已君吴,因而封之。乃封周章弟虞仲于周之北故夏虚,是为虞仲,列为诸侯。”《逸周书·世俘解》:“武王乃翼,矢慓矢宪,告天宗上帝。王不革服,格于庙,秉语治庶国,籥入九终。王烈祖自太王、太伯、王季、虞公、文王、邑考以列升,维告殷罪。”周武王克商后,周王族第一件事就是去太庙告慰先人,不会这么快求太伯、仲雍之后而封之,而告慰先人时就已经有虞公了。《史记索隐》也称仲雍:“又名虞仲”,而周章之弟也为虞仲。《汉书·地理志》:“大伯初笨荆蛮,荆蛮归之,号曰句吴。大伯卒,仲雍立,至曾孙周章,而武王克殷,因而封之。又封弟中于河北,是为北吴,后世谓之虞。”《左传·襄公十年》:“会吴子寿梦也。”吴、楚都是子爵,吴周章为兄,而吴为子爵,弟弟的虞国反而是公爵。周朝五等爵位制中,二者还相差不止一等,而且曾孙中(虞仲)与祖上同名,这都讲不通。
《左传》僖公五年(前655),最后一代的虞公认为虞、晋同宗,所以晋不会害虞,宫之奇反驳说:“大伯、虞仲,大王之昭也 。大伯不从,是以不嗣。” 朱熹注《论语》说:“大王因有翦商之志,而泰伯不从。”他的意思是,因为泰伯反对翦商,这就是不能继位的原因。《竹书纪年》载:“太王曰:‘吾世当有兴者,其在昌乎!’季历之兄曰太伯,知天命在昌,适越,终身不返,弟仲雍从之,故季历为嗣及昌。昌为西伯,作邑于丰。”吴泰伯不是奔吴,而是适越,越与虞音相近。《会稽旧记》 记载,舜出生于上虞 姚丘 。上虞境内有 舜山 、 舜井 、 舜江 等遗迹。那么此仲雍非那仲雍,虞公与宫之奇的对话,都是虞国自己的事,与吴国无关。
《山海经》说:“鲧死三岁不腐,剖之以吴刀,化为黄龙。”《山海经》是上古神话传说,不足为据,但却说明了“吴刀”是吴地所产,可见吴的历史之悠久,最起码商朝时就存在了。《史记》说“共工氏作乱,帝喾使重黎诛之而不尽”,而《山海经·海内经》的说法是,帝喾要他们自相残杀,所以“重黎诛之而不尽”就不难理解了。其结果是:“乃以庚寅日诛重黎,而以其弟吴回为重黎后,复居火正,为祝融。”如此说来,吴应该是吴回的封地,吴是楚人的一支。《史记》说:“荆蛮义之,从而归之千余家。”虞国被灭71年后,《左传·成公七年(前584)》说:“巫臣请使于吴,晋侯许之。吴子寿梦说之。乃通吴于晋,以两之一卒适吴......蛮夷属于楚者,吴尽取之,是以始大,通吴于上国。”这是说,楚蛮又一次融入吴国,而且吴国到了晚期才与中原有往来,前期数百年都是空白。既然不与姬通,那么周武王封周章就不可信。楚国强于吴,怎么可能放任让属民去不相干的邻国!更何况《墨子》说:“荆国有余于地,而不足于民。”原因就是楚人归吴,是楚人内部的事,所以楚国不管。
《左传·鲁哀公十二年(前483)》:“夏五月,昭夫人孟子卒。昭公娶于吴,故不书姓。死不赴,故不称夫人。不反哭,故言不葬小君。孔子与吊,适季氏。季氏不絻,放绖而拜。”《论语》中也提到了陈司败问孔子鲁昭公是否知礼的对话,孔子的回答是“知礼”。随后,陈司败又去对孔子的学生巫马期说:“吾闻君子不党,君子亦党乎?”他要说的是鲁昭公娶了从吴国来的吴孟子之事,吴国是泰伯后人的话,应和鲁昭公都姓姬,娶同姓女人岂不是不合礼法?
巫马期就把这话转告了孔子,孔子的回答是:“丘也幸,苟有过,人必知之。”很多人都以为是孔子接受了批评,也有人和陈司败一样,认为凡是说到鲁国不光彩的事,孔子都要包庇一番。比如,宋人罗璧在他的《识遗》中说:“孔子在春秋,凡鲁失多为讳护。”其中就包括鲁昭公娶吴孟子不符合礼的问题。但吴孟子真的姓姬吗?《诗经•衡门》说:“岂取妻必齐之姜……岂取妻必宋之子。”诸侯中,齐宋地位高,都是公爵,娶这两国国君一族的女儿可以显示自己的地位。《左传》说鲁惠公:“元妃孟子,孟子卒,继室以声子,声子生了鲁隐公。”后来,又以夫人的名义娶了仲子,生了鲁桓公。鲁惠公娶的孟子、声子、仲子都来自宋国,还有“子见南子”中的卫灵公夫人南子也是子姓。
宋国之外,还有不少商人后裔曾被封为诸侯,比如商王武丁的后人子元,被封在权地(今天湖北境内)建立权国。鲁惠公之后,隔了十代的鲁昭公又娶了个孟子,同样是老大,但没有关于她身世的记载。鲁昭公的母亲“齐归”,就来自原来的胡国。胡国本是周成王所封姬姓诸侯国,她们是姬姓归氏,齐归和她姐姐“敬归”一起成为鲁襄公的夫人,敬、齐则是她们的谥号。也就是说,鲁昭公的父亲也娶了同姓女。
“司败”就是司寇,在陈国司寇面前,维护本国国君是完全可以理解的,虽然鲁昭公不是好国君。被权臣赶出鲁国后,鲁昭公对齐景公说:“吾少之时,人多爱我者,吾体不能亲;人多谏我者,吾志不能用;好则内无拂而外无辅,辅拂无一人,谄谀我者甚众。譬之犹秋蓬也,孤其根而美枝叶,秋风一至,根且拔矣。”但孔子说自己:“苟有过,人必知之。”这是句暧昧的话,并不能说明他认错了。 但“吴孟子”表示是子姓,楚人自号蛮夷,姓什么并不重要。张远山在《隐秘的战国真史》中,就考证白狄中山国原来姓姮,为了与周拉近距离,才改姓了姬。吴寿梦时“通吴于上国”,寿梦死,鲁昭公生,中原的制度刚开始流行于吴。楚鬻熊“子”事文王,部分鬻熊的后代也可能就因此姓了子。周以前,姓子的殷人也有族内婚的,比如著名的妇好也是子姓。吴人姓姬的原因,很可能与白狄中山国一样,商朝姓子,周朝就姓姬了。还有第六代吴王熊遂,第十二代屈羽,也都是楚国王族的姓氏。《孔子家语·子贡问篇》: “鲁昭公夫人吴孟子卒,不讣于诸侯,孔子既致仕而往吊焉,适于季氏,季氏不绖,孔子投绖而不拜。子游问曰:‘礼与?’”。“绖”通常是用麻、草编织的饰物,即所谓披麻戴孝。“不绖”,标志着丧礼从重服到轻服的过渡;通过“不绖”,丧家表达哀情逐渐减轻,符合“礼时为大”的原则。丧礼大殓之后,亲属按照与死者关系的亲疏,穿上不同的丧服,叫“成服”。孔子说:“主人未成服,则吊者不绖焉,礼也。”这么多麻烦的套路,子游就是孔子的吴人弟子言偃,他自然看不懂了。
《剑河县志》载:吴姓开辟剑河县最早,故当地苗族称吴姓为“勾吴”。“勾”就是公,是享有尊位的意思。出土文物吴王光剑上的铭文“攻敔王光”,也就是“勾吴王光”。出土的吴王剑铭文“攻敔”,也作“工吴”,甚至“攻虞”。只不过虞字中的“吴”为“鱼”,吴王夫差剑上的“吴”字也如向上的鱼头侧面,吴是夨加个鱼眼,也证明吴、虞相通。这也是吴国与虞国发生纠缠的原因。镇江出土的周康王册封易侯的“宜侯夨簋”铭文:“惟四月辰在丁未,王省武王、成王伐商图,遂省东或图。王卜于宜口土南。王令虞侯夨曰:迁侯于宜......宜侯大扬王休,作虞公父丁尊......"这里又出现了一个虞公!而山西曲沃晋侯墓地出土“叔夨方鼎”,其中“叔夨”即唐叔虞,“夨”与“虞”也可通用。镇江烟墩山麓还挖出了三座西周古墓,出土十二件大型青铜器,包括五座青铜鼎等。由此可以确认,周康王将“宜侯夨”封在镇江京口一带,这个宜国后来被吴王寿梦所灭。还有一个文物“吴方尊”铭文:“用作青尹宝尊彝。”《周礼·东官》:“东方谓之青。”这是吴受周命为“青尹”,治理东方的信物,那也是吴国经历了十九世后,吴王寿梦称王时候的事情了。 、
古人将尧舜之类的神话、传说历史化。孔子谓《韶》:“尽美矣,又尽善也。”谓《武》:“尽美矣,未尽善也。” 《韶》是歌颂舜的,歌颂周武王的《武》未尽善,因为周武王犯上灭了商。按照朱熹的话说,泰伯也是反对翦商的,他逃到荆蛮之地断发纹身,但不可能没有留下任何周人的文化痕迹,连“两之一卒”的车战都不知道,要晋国人去教他们。还有葬法,从出土文物来看,至今出土的墓葬也是江南特色。孔子说:“泰伯,其可谓至德也已矣。三以天下让,民无得而称焉。”朱熹解释:“三让,固逊也。”三不是实数,是多次的意思。三国时著有《吴书》的韦昭说:“武王追封为吴伯,故曰吴太伯。”东汉以后,吴泰伯的故事编得越来越完备,也越来越失真。《越绝书》也说:“昔者吴之先君太伯,周之世武王封为太伯。”《吴越春秋》就更详细了:“初,古公三子,长曰太伯,次曰仲雍,少曰季历。季历娶妻太任氏,生子昌,昌有圣瑞,(尚书纬:帝命验曰,季秋之月,甲子,赤爵衔丹书入于酆,止于昌户云云,此盖圣瑞,丹书文多不载。)古公知昌圣,欲传国......古公病,二人讬名采药于衡山,遂至荆蛮,国民君而事之,自号为勾吴。”还出现了:“仲雍一名吴仲。”不仅如此,还说古公病死前,“令季历让国与太伯,而三让不受”;古公死了,太伯、仲雍还去奔丧。吴泰伯曰:“吴以伯长居国绝嗣者也,其当有封者吴仲也,故自号勾吴。”泰伯说自己没有儿子,“勾吴”的意思,是为弟弟仲雍勾来封国之号。这也是胡扯。泰伯奔吴的故事历来被颂扬,不仅孔子赞扬泰伯,司马迁也把《吴泰伯世家》列为世家第一以示褒扬,后世赞美之声也不绝耳。
《左传》有不少与吴国相关的记载。鲁哀公十三年(前482):“吴、晋争先。吴人曰:‘于周室,我为长。’晋人曰:于姬姓,我为伯。’”此时,离吴国灭亡已经不远了。哀公七年(前476):“季康子使子贡辞......大伯端委以治周礼,仲雍嗣之,断发文身,裸以为饰,岂礼也哉。” 既然仲雍嗣泰伯治周礼,那么“断发文身,裸以为饰”,岂不是矛盾?而且周礼是周公制定的,泰伯时周还在古公亶父的草创阶段,周文王还没上位,哪有什么周礼可治!再往前是鲁昭公三十年(前512),楚人子西说:“吴,周之胄裔也,而弃在海滨,不与周通,今而始大,比于诸华。”再往前是鲁成公七年(前716):“巫臣请使于吴,吴子寿梦悦之,乃通吴于晋,以两之一卒适吴,舍偏两之一焉。《司马法》:“百人为卒,二十五人为两。车九乘为小偏。”如果是周的后人,他们不可能不知道车战,没有必要由晋人去教他们。再之前,就是鲁僖公五年(前655)的虞国宫之奇说的:“大伯、虞仲,大王之昭也。大伯不从,是以不嗣。”不过,再早还有鲁闵公元年(前661)的:“士蒍曰:“大子不得立矣,分之都城而位以卿,先为之极,又焉得立,不如逃之,无使罪至。为吴大伯,不亦可乎?”《国语》也有类似的记载。
虽然有这么多人说起太伯、虞仲之事,但在没有文字记载的情况下,发生在好几百年前的事,究竟有多少真实性?可以想象,吴国需要与中原拉近距离,衰落的周天子也要扩展名义上的势力,于是一场造史运动就展开了。
《庄子》一再批判曾参、史鰌违反人性地殉名:“灵公有妻三人,同鑑而浴。史鰌奉御而进所,搏币而扶翼。其慢,若彼之甚也。见贤人,若此其肃也。”《左传》载:“卫公叔文子朝,而请享灵公。退,见史鰌而告之。史鰌曰:‘子必祸矣!子富而君贪,其及子乎!’”卫灵公荒淫无道,却与殉名的史鰌一起,玩出了一出忠君礼贤的把戏。荀子最痛恨庄子、魏牟,连庄子的名字也不说,称之为“它嚣”。《文选》中西汉枚乘《七发》就直接说是:“庄周、魏牟......"有意思的是,荀况的《非十二子》说:“忍情性,綦溪利跂,苟以分异人为高,不足以合大众,明大分;然而其持之有故,其言之成理,足以欺惑愚众,是陈仲、史鳅(鰌)也。”痛恨的六组人物中,陈仲、史鳅仅次于庄子、魏牟。《庄子》批判儒家的“黥汝以仁义,而劓汝以是非”,把违反人性的假仁假义拔高于道之上,因此不承认吴泰伯故事的真实性,所以只字不提其人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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